【辦理依據】
《廣東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》第十七條。
【辦理條件】
實習人員在實習期間,實習證損壞或遺失的、律師事務所更名的、實習人員本人更名的。
【料材目錄】
1.《廣東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補〈換〉發申請表》原件1份;
2.近期大一寸免冠藍色底彩色照片1張;
3.申請換發實習證的,應將原實習證交回市律師協會;申請補發實習證的,需在市律師協會官方網站刊登遺失聲明;
4.因律師事務所更名申請換發實習證的,還需提供《廣東省司法廳準予律師事務所名稱變更決定書》掃描件1份;因實習人員本人更名申請換發實習證的,還需提供更名后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。
以上材料多頁的,需雙面打印,并加蓋騎縫章;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的,統一使用A4紙復印,并由律師事務所核對原件,簽署“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”字樣,由核對人簽名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。
【遺失聲明樣本】
遺失聲明
張三(姓名),XX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,XXXX年XX月XX日(遺失日期)因被盜/被搶/保管不善(請填寫其中一個原因)遺失佛山市律師協會XXXX年XX月XX日(發證機關、遺失實習證的發證日期)頒發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,實習證號:(寫明具體證號),現聲明作廢。
實習人員(簽名):
XX律師事務所(蓋章)
XXXX年XX月XX日
【辦理流程及期限】
1.申請換發實習證的,直接向市律師協會現場提交申請材料;申請補發實習證的,需提前將遺失聲明PDF版發至郵箱:229348714@qq.com,同時向市律師協會現場提交申請材料。
2.市律師協會自收到完整的補(換)發實習證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,并重新打印實習證,通知實習人員領取。
【聯系人及電話】
聯系人:彭飛帆,電話:0757-83380125。
【受理時間】
接收材料:每周一、周二;增補材料:每周三,具體時間為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30。
【辦公地址】
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5號磐石大廈1座5樓。